105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作業教育講習-南二場

課程開始日期:105.03.18 09:00 最後更新時間:108.03.08 11:02

為鼓勵住戶自主更新,增加獎助誘因,內政部於104年度核定「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4-107年)」,作為自主更新補助作業之綱領,其補助範圍包括:辦理住戶先期整合、輔導成立都市更新會、規劃設計或工程施作等,期使補助作業更為完備,住戶在辦理自主更新的過程中皆能獲得完整協助。 內政部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作為自主補助作業之法源依據,並分年訂定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已逐年受理數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案,且略見成效。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更多民眾自行實施更新,為進一步提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住戶專業智能,以及提供「0206震災」受影響之建物亟需辦理重建或補強修繕需求,與宣導新修訂補助辦法及其作業須知規定,爰舉辦自主更新教育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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