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都市更新政策、法令推廣系列訓練課程陸續開辦!

發布單位:營建署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發布日期:98.03.23最後更新時間:110.01.18 19:54

  由內政部營建署指導,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主辦,臺北市政府(邀請中)、新北市政府(邀請中)、臺中市政府(邀請中)、高雄市政府(邀請中)、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協辦之九十八年度都市更新政策、法令推廣系列訓練課程即將陸續開放報名!
  今年度訓練課程,分別規劃為「都市更新講習會法令政策班」、「都市更新講習會更新實務班」,以及「都市更新業務研習會」三種課程主題。以下就已定案之課程及其相關內容、課程目的、訓練對象、場次及報名方式做一說明:

壹、「都市更新講習會法令政策班」
都市更新是愛臺十二建設的重點工作之一,邇來政府不斷經由政策法令的修法以及專業組織的監督等多重推動機制,期與民間共同創造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為達此項目標,營建署持續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及實務訓練講習會,促使各方人士皆能運用最新且最正確的觀念推動都市更新實務,以臻最佳成效。場次共分四場,各場次時間如下:

場次   開辦區域    時間       開課地點
第一場  臺北市   2009/04/16(四)   臺大進修推廣部 (己額滿)
第二場  新北市   2009/04/24(五)   新北市政府(己額滿)
第三場  臺中市   2009/05/14(四)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己額滿)
第四場  高雄市   2009/05/21(四)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己額滿)

(註:主辦單位有更換場地與調整時間的權利)

訓練對象:針對建築開發業者、參與都市更新相關公會、村里鄰長及對都市更新有興趣民眾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選 報名網址
報名時間:各場次均於四月一日上午9:30起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課程費用:免費

課程詳細內容請洽: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 王梅 (02)89195096
下載都市更新講習會法令政策班課程表


貳、「都市更新講習會更新實務班」
都市更新最重要的目的在於「如何做都市更新」,因此本系列課程特規劃實務講授班,課程設計係以案例分析作為授課方式,從中找出值得學習的寶貴經驗,課程一開始將以都市發展經驗與台灣最接近的日本都市再生案例作引導,設計一小時的授課內容,接著將國內案例部份分為自力更新以及建商主導兩種類型分開講授,從中學習兩種類型操作過程的差異,從而藉由交流互動的過程衝擊出台灣的成功經營模式。場次共分四場,各場次時間如下:

場次   開辦區域   時間       開課地點
第一場  臺北市   2009/07/16(四)  臺大進修推廣部
第二場  新北市      2009/08/13(四)  新北市政府
第三場  臺中市   2009/09/17(四)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第四場  高雄市   2009/10/15(四)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註:主辦單位有更換場地與調整時間的權利)

訓練對象:針對建築開發業者、參與都市更新相關公會、村里鄰長及對都市更新有興趣民眾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報名時間:開課前兩個禮拜開放報名,額滿為止
課程費用:免費

課程詳細內容請洽: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 王梅 (02)8919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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