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首件公辦都更「高雄捷運鳳山國中站周邊地區都市更新案」招商文件(草案)公開閱覽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發布日期:106.06.05最後更新時間:110.09.29 20:19

高雄市政府為活化公有資產,提升居住品質,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1規定,以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202-13地號等9筆國、市有土地辦理公辦都市更新招商,將經由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招商文件(草案)已於106年6月1日公開閱覽。 本案基地位於高雄捷運鳳山國中站2號出口旁,北臨中山東路,南至仁愛路,全數為公有土地,總面積7,911平方公尺,屬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基地鄰近黃埔公園、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及鳳山火車站,交通便捷、生活機能便利,具備興建優質通勤住宅大樓發展潛力。 市府表示該地原為高雄縣稅務新村,因建物老舊、環境窳陋,希望透過公辦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當地居住環境。招商重點如下:
一、採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重建。
二、招商評選採資格及綜合評選二階段辦理,從合格入圍者中擇共同負擔比例最低者為最優申請人。
三、更新基地得依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 歡迎有意願投資人至市府財政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finance2.kcg.gov.tw)參閱招商文件(草案),如有修正建議,請於106年6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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