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施實者案

地圖連結

本案由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主導,並由臺北市政府於2013年9月18日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更新範圍面積總計3,442.73平方公尺,100%為公有土地,屬性單純,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蔽率45%,容積率225%)。

基本資料

縣市 臺北市
行政區 北投區
案名 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施實者案
主辦機關 (構)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面積(㎡) 3,442.73
政府主導方式 委託實施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設定地上權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23.11

評選結果

最優申請人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招商日期 103.04.17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03.07.10
簽約日期 103.10.31
資料更新日期 本專案資料最後更新於110.10.07 10:53

基本資料

  • 基地位置:本案基地包含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1、471-1、472、472-1、498-1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位處於中和街20巷以東、泉源路以西及中和街以北所圍街廓東南側,距離淡水線捷運「新北投站」僅100公尺。

    地上物現況說明:本案基地內無合法建築物。部分地號上存有占用建物。

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分區 面積(㎡) 比例(%) 建蔽率(%) 容積率(%)
    第三種住宅區 3,442.73 100.00 45.00 225.00
    合計 3,442.73 100.00%
    第3/9筆
  • 土地建物使用產權一覽表 土地面積(㎡) 土地比例(%) 建物面積(㎡) 建物比例(%)
    公有 3,442.73 100.00%
    私有 0.00 0.00%
    合計 3,442.73 100.00%

發展構想

  • 本案實施方式為設定地上權,且產品定位為溫泉旅館或其他收益型商用不動產使用。

產品定位

  • 本地區鄰近臺北市立逸仙國民小學,西側鄰臺北市私立薇閣中學,而泉源路對街即為臺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周邊學校林立、公園綠地、博物館等自然人文資源豐富、距離臺
    北市捷運北投支線新北投站僅100 公尺,將規劃為溫泉旅館或其他收益型商用不動產,提供本區舒適優質觀光環境。

應辦事項

政府應辦事項 4.1.1. 於實施者依實施契約約定簽訂本基地設定地上權契約之後,主辦機關應由土地管理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就本基地範圍內臺北市所有的土地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後以現況點交予實施者使用。
4.1.2. 主辦機關應協助實施者協調本基地範圍內新北市所有之土地,於實施者與土地管理機關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就本基地範圍內新北市所有的土地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後以現況點交予實
施者使用。
4.1.3. 本基地應由土地管理機關共同於設定地上權契約簽約日起算15 日內按現況點交之。
4.1.4. 除實施契約另有約定外,如主辦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未依前3項應辦事項辦理時,經實施者訂30 日以上期限要求改善而未改善時,雙方應協商處理方式。如因主辦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未依前3 項應辦事項辦理致實施者受有相當損害時,雙方同意依實施契約第21 條關於爭議解決之方式處理。
實施者/投資人應辦事項

開發效益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23.11
預估民間投資項目 旅館
預估設定地上權權利金(億元) 14.01
類別 文件名稱 日期 下載
簡報 專案簡介 106.04.05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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