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4月20日市府舉辦「豐原公辦都市更新招商說明會」 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都發局發布日期:107.03.28最後更新時間:109.12.25 17:07

 

臺中市政府為推動豐原副都心都市再生,經過規劃推出公辦都更指標案件,將於107年4月20日上午10時,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801會議室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99號)舉辦1場招商說明會,說明推動內容重點,共同創造地主、政府、市民與投資實施廠商等多贏局面,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都更基地緊鄰豐原車站,屬於車站東側旁豐原都市計畫商業區,面積約0.38公頃,78%為公有土地,餘22%為私有土地,目前已由市府代管開發臨時停車場使用。本案也是中央都更基金投資地方合作推動,並將透過民間創新構想設計與投資,以豐原副都心商業活力結合中央移民署進駐服務,並落實居住正義建造社會住宅來推動實施。

本招商案透過公開評選機制,開放所有有意願之實施者進行提案,決標機制是評選出最有利於公私有地主,且不超過招商文件規範之共同負擔比例者並競比之最低比例,為本案更新事業投資實施者。

市府都發局進一步說明,本招商案第一次於106年9月公告招商,惟無申請人提出申請而流標。本次招商文件調整,除依105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模擬內容,其財務評估共同負擔61.72%也經過105年公聽會、聽證及取得私有地主知悉簽署參與都更共識書,並且向本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報告後,做為招商文件研擬依據。本次共同負擔比例經檢討後調整為60%,希望透過市場競爭機制,評選出優質且最低共同負擔之實施者,作為後續實施契約簽署對象,後續事業計畫審竣核定之共同負擔比例,亦不能高於實施契約簽約之比例。

另外,本案將由本府機關、私有地主與實施者三方各推派一家估價師,以都更條例價值評估依據及權利變換機制,維護各方權益。社會住宅方面,也在招商文件補充說明,後續完工分回本府後,仍由本府住宅處維護與管理,相關調整均符合都市更新條例與社會住宅推動及公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之規範,並且符合私有地主參與及維護權益之期待。

本招商已自107年3月28日公告第二次招商,將受理至107年6月27日,歡迎各界踴躍投標,與本府共同攜手來打造豐原副都心。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發局都更科吳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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