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政府辦理公開評選「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發布日期:108.08.20最後更新時間:109.12.25 17:07

公告高雄市政府辦理公開評選「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主旨:公告本府辦理公開評選「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13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高雄市政府。
二、案件名稱:「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案」。
三、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實施方式及完成期限:
(一)計畫範圍: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379地號等4筆土地,分為北基地及南基地,總面積約5.3公頃(如附件一)。
(二)實施方式:本案採「公辦都更」之「設定地上權」及「權利變換」方式開發,北基地採全區設定地上權、南基地採全區權利變換。 
(三)完成期限: 
1、設定地上權範圍存續期間70年。
2、權利變換範圍依都市更新條例、核定之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本案委託實施契約所列期程。
四、申請人資格:如附件二,並詳閱本案申請須知第四章申請作業規定。 
五、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如附件三,並詳閱本案申請須知附件七評選作業須知。
六、權利金底價及共同負擔費用比率,詳如附件四。
七、公告日、申請截止日、申請程序及保證金:
(一)公告日、申請截止日:本案自公告日(108年8月15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08年12月10日)止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當日暫停收件)。 
(二)申請程序:申請文件應由專人於前述規定時間內送達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逾期不受理,申請人一經申請後,不得撤回。 
(三)申請保證金:新臺幣1.75億元。 
八、公開評選文件購領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656)繳交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3,000元整後,以無記名方式領取。
(二)函購者請於108年12月10日前,將招商文件費用新臺幣3,000元整匯入主辦機關指定帳戶,註明公司全名及聯絡人電話,並與主辦機關聯繫確認收迄後,由主辦機關寄送公開評選文件(收件時申購者自付運費,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1、銀行名稱:高雄銀行公庫部。
2、帳戶名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
3、帳戶帳號:102103032269。
九、有無協商事項:無。 
十、招商文件釋疑截止日:申請人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應於民國108年9月13日前以書面掛號郵寄(以送達主辦機關日為準),或自行送達(以機關收文戳為準)主辦機關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39或3521。
十一、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本案招商文件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相關文件

檔案名稱 下載
高雄市政府辦理公開評選「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案」公告及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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