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協助整合更新單元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

發布單位: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發布日期:98.08.26最後更新時間:109.12.25 17:07

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達成提昇國家經濟及振興地區發展之目標,行政院經建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於94及95年度協同地方政府選定50處公有土地為主,且具發展潛力之地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先期規劃,並於96及97年度繼續勘選45處捷運發展軸線、水岸發展軸帶及都市舊城區,運用都市再生手法進行整體規劃,作為整體更新之示範案例。由於都市更新地區完成先期規劃後,部分更新地區因土地產權複雜及細分,公、私權利複雜,需有專業整合機構進入向住戶說明先期規劃成果,以釐清優先更新單元土地、建築物產權及違占建情形,整合權利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協助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市更新,以改善都市機能,並吸引民間參與投資都市更新事業。
內政部營建署於98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都市再生學會辦理「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委託服務案,由該署選定之31處優先更新地區,遴選出40處優先更新單元,整合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並協助提出更新事業概要計畫,輔導成立更新會或協助甄選適當的實施者。公部門亦期望透過更新整合機構之專業平台,整併相關公共設施投資及建設、改善都市機能、吸引民間參與投資更新事業,並藉由政府挹注之資金,積極整合公、私更新單元,為都市環境帶來更大的改善與成長。
社團法人台灣都市再生學會為配合辦理都市更新整合業務,成立都市更新整合機構辦公室(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00號4樓之1),並訂於98年8月31日上午10時舉辦開張茶會,將邀請行政院都市更新顧問許志堅、內政部政務次長林中森、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丁育群、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副處長羅道榕、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主任秘書陳耀東等人蒞臨揭幕儀式,歡迎各界先進蒞臨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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