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評選委員會名單公告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2.03.28 08:00 更正評選結果公告(第1次) 112.03.28 08:00 112.03.29 17:00

更正評選結果公告

更正評選結果公告說明 修正評選會議委員出席情形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無明顯差異
評選委員評選審核結果與工作小組之初審意見是否有異
個別評選委員對會議決議是否有不同意見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1.04.11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1.04.14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2.03.28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2.03.29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評選結果

無最優申請人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參與綜合評審 評選結果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111.11.16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1.11.16 08:00 111.11.17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有無協商事項
有無申請人請求釋疑
有無申請人提出異議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無明顯差異
評選委員評選審核結果與工作小組之初審意見是否有異
個別評選委員對會議決議是否有不同意見
有無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有無政府承諾或協助事項
評選日期 111.10.19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1.11.15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1.11.16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1.11.17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資格審查結果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為合格申請人
1 立信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評選結果

有最優申請人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參與綜合評審 評選結果
1 立信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3709033) (最優申請人) 最優申請人為立信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4次 111.06.08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1.06.08 08:00 111.09.05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4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本案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
(三)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四)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1年6月8日至111年9月5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公告日 111.06.08
申請截止日 111.09.05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保證金 新臺幣 770萬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1.04.15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1.04.15 08:00 111.04.16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無明顯差異
評選委員評選審核結果與工作小組之初審意見是否有異
個別評選委員對會議決議是否有不同意見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1.04.11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1.04.14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1.04.15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1.04.16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評選結果

無最優申請人
序號 申請人名稱 是否參與綜合評審 評選結果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0.12.10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12.08 08:00 111.03.07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招商資訊之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部分文字誤繕(公開評選文件及桃園市政府公告無誤)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本案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
(三)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四)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12月8日至111年3月7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原 公告日 110.12.08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12.10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1.03.07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保證金 新臺幣 77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3次 110.12.08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0.12.08 08:00 111.03.07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3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本案允許一家保險公司或一家金控公司轉投資之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簡稱AMC)結合專業第三人(專業第三人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得以分包廠商業績補充申請人資格審查內容),並由保險公司或AMC為單一申請人方式單獨申請。
(三)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四)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7月21日至110年10月18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公告日 110.12.08
申請截止日 111.03.07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保證金 新臺幣 77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10.21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0.10.21 08:00 110.10.2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0.10.19 10:00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0.10.19 10:30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0.10.21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0.10.22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08.20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2次) 110.07.21 08:00 110.10.18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調整「實施契約」第8.2條及第8.3條之部分文字。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7月21日至110年10月18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原 公告日 110.07.21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08.20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0.10.18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10年7月21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保證金 新臺幣 770萬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08.10 08:00 變更或補充公告(第1次) 110.07.21 08:00 110.10.18 17:00

變更或補充公告說明

變更或補充事項 變更「申請須知」之「附件4:建材設備表」相關規定。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7月21日至110年10月18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原 公告日 110.07.21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日期 110.08.10
本次變更或補充公告截止日期 110.10.18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10年7月21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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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2次 110.07.21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0.07.21 08:00 110.10.18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2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7月21日至110年10月18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公告日 110.07.21
申請截止日 110.10.18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10年7月21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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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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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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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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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10.06.29 08:00 評選結果公告 110.06.29 08:00 110.06.30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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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程序說明

綜合評審是否採分組方式
評選結果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評選日期 110.06.28 14:00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10.06.28 17:00
評選結果公告日期 110.06.29 08:00
評選結果公告結束日期 110.06.30 17:00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出席會議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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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評選結果

無申請人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10.03.31 08:00 公開評選實施者公告 110.03.30 08:00 110.06.27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有1家(含)以上申請人於申請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時,將同時開啟資格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辦理資格審查。
(二)資格文件書面審查、異議處理、一般資格證明文件查證作業等程序完成後,主辦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最終合格與否結果。
二、綜合評選:本案採總評分轉序位法,評選委員就合格申請人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進行審查並給予評分及排名(申請人團隊實績與履歷:10%、整體開發構想:35%、權利變換分配規劃暨財務計畫:15%、服務回饋:5%、簡報與答詢:5%、申請人承諾共同負擔比例:30%),評選會議予以評審通過後,決議本案綜合評選之最優申請人及(或)次優申請人。
申請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申請人應將資格文件(包含申請保證金新臺幣770萬元整繳納文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及共同負擔比例承諾書,一併裝入申請人自備之不透明封套或容器中,並於該等不透明封套或容器表面黏貼投標封套。申請文件應於民國110年3月30日至110年6月27日下午5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 號),以機關收發單位之收文時間戳為憑。
公告日 110.03.30
申請截止日 110.06.27
評選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前往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後民國110年3月30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逕向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購取公開評選文件。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票之大型回郵信封,註明領標名稱,依照招標公告規定申領辦理。
(三)網路下載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日止,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最新消息)填妥領標表單,再由主辦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
評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保證金 新臺幣 770萬元元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公告次數 公告新增日期 公告類型 公告起始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第1次 110.03.09 08:00 公開閱覽(第1次) 110.03.08 08:00 110.03.22 17:00

基本資料

標案案號 UR110001
區位 桃園市
公告次數 第1次
案名 「桃園市中壢區仁愛段1047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內壢第三市場公辦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主辦機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處理方式 重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3條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招商資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及案件性質概述 一、地址:本案基地位於中壢區中華路一段、文化路交叉口,北側臨接興農路。
二、基地面積:2,212平方公尺。
完成期限 5年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一)申請人以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6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二)申請人在公告日前3年內須無不良票據信用暨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並已完成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申請人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事。
二、開發能力資格:申請人應具備下列建築開發實績(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者)之一:
(一)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累計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低於2萬5仟平方公尺(含)以上。
(二)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10年內,曾完成同性質或相當之住宅或商業使用之建築開發實績,開發一次金額達新臺幣3.5億元(含)以上或累計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含)以上。
三、財務能力資格:
(一)申請人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含)以上。
(二)申請人之前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通稱「財簽」)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
1.公司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億8仟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之1.2倍,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三)申請人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以年報為準),總負債不得高於資產總額。
(四)申請人最近一年之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20%,惟銀行及保險機構除外。
(五)申請人最近3年(查詢日須在本案公告日期之後)無金融機構不良授信信用紀錄之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六)申請人最近1年已完成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最近1期已完成繳納營業稅。
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10.04.14 17:00
主辦機關公告相關網址 https://ohd.tycg.gov.tw

評選會內容

評選委員總額 11
評選委員是否公開 評選會名單公開

評選會委員名單

內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盧維屏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局長
2 黃建華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副局長
3 蔡彥芬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專門委員
4 莊敬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處長
外聘委員
序號 召集人 姓名 任職單位/職稱 性別
1 江志成 客家委員會
參事
2 何芳子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
3 凃靜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秘書
4 許阿雪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局長退休
5 郭淑雯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副局長
6 張雨新 張雨新律師事務所
律師
7 羅武銘 羅武銘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案件聯絡窗口

聯絡人 周小姐
聯絡人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聯絡人電話 03-3324700分機3109
聯絡人傳真 03-3324703
聯絡人電子郵件 10044965@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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