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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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都市之活化及再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同意擔任「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辦理公開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出資人,並於109年10月30日正式與出資人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
本案所處基地座落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嘉興街以東、樂業街94巷以西、樂業街以南及基隆路2段291巷以北所圍街廓。本案朝優質居住環境發展,透過整合台電土地及周邊鄰地整體規劃開發,改善區域生活環境,達成整體鄰里單元發展再生,實現「安居、家興、樂業」目標。

基本資料

縣市 臺北市
行政區 大安區
案名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主辦機關 (構)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面積(㎡) 5,120.00
政府主導方式 同意自行實施(公開評選出資人)
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
處理方式 重建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36.29

評選結果

最優申請人 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評選結果 本案於民國109年6月29日公開徵求出資人,109年9月1日辦理資格審查,109年9月17日辦理綜合評選會議,評選結果由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優申請人。
公告招商日期 109.06.29
核定評選結果日期 109.09.23
簽約日期 109.10.30
評選結果說明 決標共同負擔比例:33.14%
預估總銷價值:93.08億元
資料更新日期 本專案資料最後更新於111.07.28 14:29

基本資料

  • 基地位置:本基地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嘉興街以東、樂業街94巷以西、樂業街以南及基隆路2段291巷以北所圍街廓,包括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61地號等28筆土地,土地面積合計為5,120平方公尺。

    地上物現況說明:1.合法建物
    本基地範圍內合法建築物以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為原則,共計有12棟合法建築物。面臨樂業街之4層樓公寓,現況地面層作為商業使用,樂業街94巷2號現況空置;嘉興街地面層為商業使用;台電公司宿舍為2、3層樓及地下1樓之建物位於街廓正中央;於台電嘉興街宿舍東北側地上建物皆為5樓以下公寓式住宅。
    2.占有他人土地之違章建築戶
    本基地內占有他人土地之違章建築戶共計5戶,其中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第1項第2款第6目條件認定之舊違章建築戶共計3戶。

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分區 面積(㎡) 比例(%) 建蔽率(%) 容積率(%)
    第一種商業區 764.00 14.92 55.00 360.00
    第三種住宅區 4,356.00 85.08 45.00 225.00
    合計 5,120.00 100.00%
    第3/9筆
  • 土地建物使用產權一覽表 土地面積(㎡) 土地比例(%) 建物面積(㎡) 建物比例(%)
    公有 831.00 16.23%
    私有 4,289.00 83.77%
    合計 5,120.00 100.00%

發展構想

  • 基地之發展目標擬配合都市計畫之意旨,朝優質住宅方式進行規劃設計,於地面層延續周邊人行動線留設沿街店鋪,延續地區活力;開通計畫道路,帶動地區連結;留設充足開放式帶狀空間,健全人行與自行車道系統,以達成整體鄰里單元發展再生,實現「安居、家興、樂業」目標。

初步規劃

  • 1.商業空間
    為延續樂業街之商業活動,並符合商業區之土地使用規範,本基地擬於樂業街側規劃低樓層規劃店鋪,延續商業及社區生活氣息。
    2.集合住宅
    為提升整體居住品質,本更新地區擬規劃興建3棟18-19層之住宅大樓,並預計申請黃金級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及耐震標章,以建構優質社區住宅環境。
    3.公益性回饋
    為加強本案公益性,依據「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6條捐贈申請1%獎勵之經費予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並提供社福設施「身心障礙者日間作業設施」。

市場分析

  • 1.基地位在大安區、信義區交界地段,享有高房價之行政區機能,房價相對較低,另距捷運文湖線六張犁站500公尺範圍內,鄰近嘉興公園、超市等設施,生活居住機能尚佳,。
    2.由於區內發展較早、老舊公寓產品約60%以上,周邊大樓社區型產品較少,部分地段市容較為雜亂,加上區內尚有幾處低度利用的大面積土地,因其擁有地段、捷運優勢,為極具再開發潛力之地區。

產品定位

  • 以連結公益社企平台、青銀共享生活圈為主軸,並加入生活藝術、後防疫時代等元素,規劃少青銀共融的新生活型態社區以及後防疫時代的智慧宜居宅。

都市設計構想

  • 本基地之都市設計準則經105年6月17日府都設字第10512381900號函核定在案。出資人應依據該都市設計準則及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本案都市設計及建築開發審議等事宜。

應辦事項

政府應辦事項 1. 協助於開工日10日前完成本案範圍內土地之現況點交作業,並提供土地清冊。
2. 協助整合土地所有權人及違章建築戶。
3. 協助進入本基地公私有土地或違章建築實施調查或測量,或辦理土地鑑界及其他相關必要事項及相關文件。
實施者/投資人應辦事項 1. 依據本案「出資暨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契約」(含相關附件)及經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執行(或協助執行)都市更新作業。
2. 辦理本案建築、結構、設備及景觀等整體規劃設計、監造及興建、營建。
3. 協助申請都市更新、相關審議及辦理其他必要之各項許可、登記、核准及執照。

開發效益

預估民間投資金額(億元) 31.52
預估民間投資項目 集合住宅、店鋪
預估更新後總價值(億元) 93.08
預估實施者/投資人分配比例(%) 33.14

公共效益

留設公共設施項目 計畫道路
留設公共設施面積(㎡) 181.00
類別 文件名稱 日期 下載
簡報 其他專案資料 108.06.05 下載
工作會議 會議紀錄 108.06.05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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