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評選新竹市復中段574地號等1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案」自104年12月31日辦理第四次公告招商,歡迎有興趣之企業廠商踴躍參與。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發布日期:104.12.31最後更新時間:109.12.25 17:07

為促進縣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透過都市更新以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並且改善都市環境及景觀,新竹縣政府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0條第2項規定,以新竹市復中段574地號等10筆公有土地為更新單元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該「公開評選新竹市復中段574地號等1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徵求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案」自104年12月31日辦理第四次公告招商,申請文件遞送期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5年2月1日中午12時止,歡迎有興趣 之企業廠商踴躍參與。

本案基地位於新竹市北大路、民權路、錦華街、錦華街60巷所圍街廓內,土地使用現況部分為空地;部分遭占用且本府已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本府一審勝訴,目前 尚於臺灣高等法院審理程序中(案號:102年度重上字第778號);部分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宿(眷)舍雖已由新竹地院辦理眷舍收回作業,但尚有部分遭占 用,其中1戶由本府提起拆屋還地訴訟,目前繫屬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第一審審理中(案號:104年度重訴字第34號)。基地範圍附近有新竹市政府、護城河親 水公園、新竹市地方法院、新竹市火車站、新竹市美術館、中央公園、東大公園、影像博物館及文化中心、SOGO巨城百貨等重要機關及設施,區位極佳,交通十 分便利,生活機能完整。本案基地總面積為3,450.3平方公尺,公有土地占100%,在促進公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改善環境品質等考量下,經由公開評選 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達到公私合作共創都市發展新機的目標。

本招商案有下列幾項重點:一、評選方式採資格審查、綜合評選二階段處理;綜合評選平均總評分之合格分數為75分,且過半數出席評選委員給分未達75分,則 不具有被評選為最優申請人或次優申請人之資格,總分為都市更新事業建議書評選項目配分(60%)加共同負擔標單配分(40%),計算各申請人總分後由高至 低轉換為序位,評選委員辦理序位評比,通過資格審查及綜合評選,經甄審委員會評定第1序位者為最優申請人,評定序位第2者為次優申請人。二、更新基地依都 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及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之「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辦理, 並得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完成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報核作業。三、新竹縣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並就扣除應分擔共同負 擔後可得分配之更新後應有權利價值,部分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部分分配更新後權利金,該分配更新後權利金不得低於新竹縣有土地可得分配之更 新後應有權利價值之30%。

為便於廠商瞭解本案積極參與投標,本案招商文件已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站、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網及新竹縣都市更新網站等網站上,請自行查詢下載本案招商文件。

資料詳洽:財政處公有財產科 科長張欣如 電話:(03)5518101轉分機 2250

撰 稿 人:財政處公有財產科 科員黃郁淇 電話:(03)5518101轉分機 2252

備註:本案招商文件請至右下<附件下載>處點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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