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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596地號等5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40m)、八德路二段210巷(11m)、安東街16巷(8m)及安東街16巷18弄(8m)所圍街廓左側,距離捷運忠孝復興站約500m。計畫區內建築物屬公私有,共計8棟建築物,西北側2棟2樓加強磚造建築物為國有;本中心土地共3棟1樓磚造及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原為軍方眷舍、退舍人員已陸續完成安置、現已無人居住;私地主安東新城共3棟鋼筋混泥土建築物,現況為7樓華廈(共83戶),屋齡皆達40年以上,建物老舊,爰此,基於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並提升地區之都市生活品質,實有活化閒置國有土地及建物之必要,以提供優質睦鄰設施,帶動周邊都市再生,創造優質都市環境。

臺北市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60-19地號等6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公開徵求出資者招商案
水源二三期整建住宅民國52年興建,整體現況外觀窳陋、公共環境衰敗、居住安全及品質堪慮,具有更新之急迫性。臺北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60-19地號等6筆土地都市更新案」指定財團法人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後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繼受取得實施者身分。 本案基地範圍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水源路、水源路25巷及水源路35巷所圍成之街廓,計畫面積10,541平方公尺。 更新後規劃興建1幢3棟RC及1幢1棟SRC建築物,做為住宅、店面、區民活動中心及住宿型長照設施使用。藉由整體規劃改善市民親近水岸的易達性,帶動河岸之藍綠帶串聯,重建市民與水岸的關係,更以公益性為規劃導向,因應高齡化社會照護的需求,引入高齡照護的社會福利設施,落實社區在地老化願景,建立友善社區優質環境。

新竹市

新竹市北區崙子段2042、2043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為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之政策落實,以及解決公私有土地夾雜問題,推動土地活化再利用,新竹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規定辦理「新竹市北區崙子段2042、2043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公開評選實施者,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正式公告招商。 本更新案所處基地為新竹市第17、18、19村R1住宅區及商業區,位於北區客雅里經國路、延平路交叉路口西南側,範圍北至延平路,南臨凌雲街,東臨經國路;計畫面積計14,623平方公尺,西側為公園用地(公30)及大鵬新城住宅社區。 未來新竹市政府除透過都市更新分為權利價值外,亦取得公益設施空間,提升區域性公共利益。

臺北市

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及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43筆土地公辦都更
本案自民國92年起即規劃做中央合署辦公行政園區,其位處市區中心,惟本區域囿於公、私有產權夾雜,長期以來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等低度使用,未能配合都市發展態勢提供適當都市機能,且現中央政府機關刻正辦理組織改造作業,加以部分機關構長期租用辦公室,需負擔租金成本,增加政府財政壓力,急需辦公空間,故檢討本案發展依循現行計畫定位,提供高品質公務辦公空間,並整合住宅產品進行整體規劃,以保障居民權利。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30日核定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計畫書」內即明列本案為重大公辦都市更新標的,擬由本中心擔任實施者推動本區之再發展。為使本區域能有效進行發展並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經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109年2月25日及同年6月1日協調後,納入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共43筆土地(臨沂段區域)共同開發,藉與行二、三區域辦理跨區權利變換作業,以分別集中公、私有產權,調整使用機能,促進區域發展。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同意擔任「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及臨沂段一小段487-2地號等43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並辦理公開徵求都市更新事業出資人,並於111年12月19日與最優申請人冠德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出資暨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契約。 本案包含二處基地,包含 1.行二行三區域: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二段、林森北路、北平東路、天津街所圍街廓範圍,面積約18,367.00㎡,預計發展多元使用之行政專用園區,除提供中央機關、台北市府及國家住都中心辦公空間外,亦複合商業設施並規劃住宅產品,以滿足現住戶居住需求,同時翻轉國門東側生活型態 2.臨沂段區域: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1巷、忠孝東路二段64巷、齊東街70巷所圍街廓範圍,面積約2,946.88㎡,預計規劃為優質住宅社區並配合地方需求,提供公益性設施,以滿足鄰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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